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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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528 提交时间:2018-04-21
联系人 何*军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我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正在办理不用产权登记证,现在地产商代办房产证需要我老婆提供不动财产放弃申明,为什么要提供这个呢?我是贷款,婚后一起在还贷款。而且办理贷款时提供了单身证明,根据婚姻法,不需要提供这个放弃证明
回复信息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给局长信箱的来信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放弃申明可视为夫妻间关于财产的一种约定。 据来信可知,该房屋系您婚前按揭贷款购买,但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因此,您们二人可对该房屋的产权归属自行约定。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您个人名下,需要提供您妻子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申明;如果房屋产权登记您夫妻二人共同所有,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和房屋产权归属约定书。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李雪琳,联系电话:0818-237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