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局长信箱
信件编号 20181001159 提交时间:2018-03-08
联系人 王*士
来信内容 您好!我多次在您局网站留言,至今为止都未给出答复,请问此建设平台是多此一举吗?现再次提出疑问,请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达州西外金龙大道金龙小区安置房现已交房4年,何时才能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保障住户合法权益,保障住户的经济利益!请相关单位能够解答!
回复信息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反映的问题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反映该小区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是消防验收未通过,建议您向消防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的规定,建议您与拆迁办或开发商取得联系,并持上述相关材料共同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若符合受理办证条件,我中心将及时为您办理。 感谢留言!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李雪琳 电话:0818-237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