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宣汉、渠县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9〕77)、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4)号文件和今年目标任务要求,市局决定对相关县国土资源局、分局2017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验时间:12月4日至12月8日。
二、抽验内容:规划编制报批情况、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项目进展完成情况、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资料归档以及搬迁户满意度情况。
三、抽验方法:随机抽取搬迁农户、实地核实、室内资料核查、听取汇报和交换意见。
四、抽验标准:政府组织搬迁农户原房屋完全拆除、原宅基地全部复耕复垦、补助资金完全发放到位、搬迁农户真正脱离地质灾害危险区、配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请相关县国土资源局、分局做好准备,将2017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的自检情况、总结、搬迁实施效果分析及审计报告一并提交给抽验收组。
抽验收工作组:
第一组:袁明江、胡运杰、郑莉。负责抽验大竹、渠县。
第二组:贾本荣、黎小平、王汀。负责抽验宣汉、通川。
达州市
2017年12月4日